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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连育楠同学旷课行为的通报批评

发布时间:2019年10月12日 16:12 点击数:

院属各班级:

连育楠(1904300224),信息工程学院19级电子实验2班学生。

连育楠同学10月8日、10月10日连续旷课,根据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决定给予连育楠同学通报批评。
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认证遵守校纪校规,珍惜学习机会,做自律好学的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