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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苏诗韵同学晚归通报批评处分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年10月29日 08:35 点击数:

院属各班级:

苏诗韵、罗可盈2名同学在10月27日晚归,根据“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”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点规定,因未达3次,决定给予苏诗韵等2名同学通报批评。

学院

班级

学号

姓名

违纪事实

信息工程学院

17电子商务2班

1704250222

罗可盈

晚归

信息工程学院

17电子商务2班

1704250228

苏诗韵

晚归
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认证遵守校纪校规,珍惜学习机会,做自律好学的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