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康鸿基(1904250115),信息工程学院19级电子商务1班学生;陈宇彤(1904300208),信息工程学院19级电子商务实验2班学生。
康鸿基同学11月17日至11月20日累计旷课学时10课时,根据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给予康鸿基同学通报批评;陈宇彤同学11月22日晚因给同学庆祝生日而晚归,根据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规定,给予陈宇彤同学通报批评;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认真遵守校纪校规,珍惜学习机会,做自律好学的大学生。
信息工程学院
2020年11月23日